环球观热点:小区泳池收益归谁?法院这样判

2023-06-21 15:50:35 来源:南方Plus

气温“狂飙”,泳池还你清凉一夏!最近,不少小区泳池又蓄满了水,物业公司更是忙不迭:收门票、办活动、开游泳班……


(相关资料图)

这些收益都进了谁的“口袋”?又该进谁的“口袋”?

近日,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小区泳池、网球场收益归属引发的纠纷,新上任的业委会要和原物业公司算算公共收益的账。

据悉,该小区业委会换届后,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,但原物业既不配合小区物业资料等物品的移交,也不退还其管理小区期间游泳池、网球场等公共收益。

为此,小区业委会多次发函要求原物业彻底退出、返还公共收益,原物业始终置之不理。

因多次协商无果,小区业委会将原物业诉至法院,要求原物业返还其经营管理期间游泳池、网球场的收入结余款7万余元及利息。

而原物业认为,小区楼栋消防报警系统曾发生大面积瘫痪,为尽快消除隐患,原企业垫付了全面更换消防报警系统的相关费用共计24万元:“业委会现对垫付费用不予理会,只推托是历史遗留问题。游泳池和网球场的收益是公共收益,本身即具有补充公共维修资金的功能,获得的收益应全部用来抵扣消防工程垫资款。”

此外,原物业还表示:根据物业合同约定,受托经营管理游泳池、网球场,此间投入了人力、物力成本,业委会诉请的公共收益并不是纯收益,而是未扣除合理成本的毛收益,按照行业惯例,应当扣除合理成本开支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案涉小区物业合同约定,小区游泳池、网球场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,由被告原物业进行维修、养护和管理,因此,被告对上述设施利用产生的经营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。

从被告原物业提供的有关收支明细表显示,游泳池、网球场收支表实际上已列明并扣除了相关支出金额,在未提交其他证据的情况下,被告原物业要求再另行扣除所谓管理成本开支,理据不足。被告原物业应返还小区游泳池、网球场收入结余款7万余元并支付利息。

至于消防工程垫资款,由于双方对工程所涉楼栋、款项金额、偿还主体、诉讼时效等皆存争议,不宜将该笔垫付费用与公共收益直接冲抵。双方应积极协调解决,若协商不成,可另循法律途径处理。

南方+记者 王韶江

通讯员 苏倩雯 李宇欣

【作者】 王韶江
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

关键词:

相关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