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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广电·爱青岛5月31日讯 家庭暴力绝不是家事,2016年实施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。今天,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审理的家庭暴力案件基本情况。
2020年至2022年,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家庭暴力犯罪案件144件,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强奸罪三个罪名占绝大多数,涉及被告人146人,被害人150人。多数未成年人受犯罪侵害案件中,存在监护人疏忽、失职,甚至直接实施遗弃、虐待、强奸等犯罪行为。在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白某经常以不按时完成作业、贪玩说谎为由,长期、多次对其8岁的儿子小强实施殴打,并逐步上升成更为过激的暴力行为,致使小强身体长期有伤,经小强班主任发现并向学校报告后案发。法院审理认为,白某犯虐待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家庭暴力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大危害。近年来,青岛法院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中,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 充分考虑自首、谅解、被害人过错、附带民事赔偿等法定、酌定情节, 准确定罪处罚。同时牵头联系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妇联等相关单位,建立家庭暴力案件处置联合推进机制,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。【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,不得转载;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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